EU AI Act GPAI 训练内容摘要与行为准则
欧盟要求通用模型公开训练内容摘要并遵守 TDM opt-out,披露成为合规成本
- 数据类型
- 训练数据来源披露
规则
EU AI Act 第 53 条的 GPAI 义务自 2025-08-02 适用,存量模型缓冲至 2027-08-02 [1][2]。提供者须按 Commission 2025-07-24 的模板公开训练内容摘要:列出主要数据来源,爬取数据须列出最大域名(具体比例措辞各来源略有差异)。行为准则版权章要求尊重 TDM opt-out(含 robots)并建立版权合规政策;OpenAI、Anthropic、Google、Microsoft 等已签署 [1]。
执法时间
AI Office 的执法与罚款权自 2026-08-02 起(多个次级来源一致,上限 3% 全球营收或 €1,500 万)。
对视频训练数据的含义
- 约束在"披露"而非"禁止":抓取型数据的合规成本上升。
- 利好有权属链的版权库与 marketplace,见 平台用户条款中的训练授权(TikTok / 抖音 / Twitch) 与 YouTube 第三方训练授权设置。
- 对照:科隆高等法院 2025-05 在紧急程序中认可 Meta 以"合法利益"训练公开内容并提供 opt-out,针对文本与帖子类数据 [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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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整理 2026-10-15。公司自报数据标“公司口径”;⚠️ 为未经独立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