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J 数据安全计划(28 CFR 202 / EO 14117)

概念与方法美国厂商

限制向受关注国家转移美国人批量敏感数据,基因组门槛 100 人

规定了什么

依据 EO 14117,美国司法部 28 CFR 202 限制或禁止向受关注国家及相关主体转移美国人的批量敏感个人数据。

生效时间与范围

自 2025-04-08 生效。批量门槛:人类基因组数据涉及 100 名美国人,其他 'omic 数据 1,000 人 [1][2]。

对数据供给的影响

美国生物数据(尤其基因组)向中国等国买方或合作方的流动被收紧;NIH 另有超出 DOJ 规则要求的批量敏感数据政策 [3]。与 NIH 受控数据访问限制与 AI 训练限制 叠加,使跨国训练基本不可行。

争议

具体对 AI 训练数据交易的适用边界(如已去标识数据、数据经纪)未逐条核到 ⚠️。中国侧对应规则见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来源

  1. https://research.columbia.edu/node/4038 (2026-10-15)
  2. https://scholar.uncg.edu/?p=39507 (2026-10-15)
  3. https://www.mofo.com/pdf/resources/insights/251028-nih-adopts-bulk-sensitive-data-policy-beyond-doj-rule-requirements (2026-10-15)

卡片整理 2026-10-15。公司自报数据标“公司口径”;⚠️ 为未经独立核实。